你的位置:首页 > 合作方介绍 > 禅城区经科局

禅城区经科局

       根据《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佛山市禅城区党政机构调整方案>的通知》(禅发〔2011〕9号),设置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,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。

一、职责调整

将渔政、动物防疫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等职责整合划入区市场安全监管局,其余涉农职责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(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、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)。

二、主要职责

(一)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经济贸易、能源、科技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,编制区经济、科技发展等相关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
(二)负责国民经济运行、工业发展、经济贸易、经济合作、外商投资、口岸管理、能源利用、工业园区等方面的管理和促进工作;负责科技发展、技术创新、信息产业、信息化建设和专利管理工作。

(三)监测、分析区经济运行状况;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;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。

(四)负责区工业行业管理,规范企业行为,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改革;指导、监督区工商业、外经贸行业商会协会的建设工作。

(五)负责电力、成品油、煤炭等能源利用的管理工作,组织协调新能源的开发;指导监督本地区节能降耗工作。

(六)负责指导区招商引资工作,组织拟订区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及任务目标;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。

(七)负责实施商贸流通行业、会展行业等管理,指导流通行业体制改革和商业市场体系建设;指导开展国内经济协作工作。

(八)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和口岸综合管理协调工作。

(九)负责区科技管理工作,组织、协调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;负责推动区科学普及工作发展;负责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合作工作;负责指导、协调和促进工业园区的发展。

(十)负责区知识产权工作,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。

(十一)负责区信息产业、企业信息化、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。

(十二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